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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邀请参加国家认监委2009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一轮通知
      发布时间:2009-5-21    
法规类别: 规范的所得税 法规类型: 规范的 文号: FFF666 颁布日期: 2008.02.02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组织开展了AB两类22个涉及食品和建材安全等领域的能力验证活动,累计参加实验室达1500余家次。为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09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我中心承担了“CNCA-09-B14果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 能力验证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09]34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更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在2010年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时,免于对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二、国家食品类产品质检中心、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以及从事食品防腐剂检测的实验室,应根据情况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800元,请务必于6月30前将款项寄交下列账户,同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我所(中心),并请注明能力验证费:

户名: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帐号:372005570018010025355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

行号:301452004014

电子邮箱: jtjt364@126.com (报名时请同时发送传真)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所(中心)。

五、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认监委及我所(中心)网站上查询。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本所(中心)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3号

 邮 编:266061

联系人:张辉珍 李惠颖      电 话:   0532-88918101   

传真:   0532-88918100   

网 址:http://www.qtc.org.cn

附件1: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附件2:果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

 

 

国家啤酒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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