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轮胎企业众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省轮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第4季度组织对汽车轮胎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 此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GB 9744-2007《载重汽车轮胎》、和GB9743-2007《轿车轮胎》规定的要求,分别对载重汽车轮胎和轿车轮胎的强度性能、高速性能和耐久性能进行了检验。通过抽查发现,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合格率较高。但个别企业产品质量不够稳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部分企业生产的轻型载重汽车斜交轮胎的强度性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强度性能是轮胎很重要的安全指标,反映了轮胎在使用过程中压过硬物时保持完好的能力,对行车安全是极为重要的。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做出严格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质量较好的产品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该类产品。省质监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进行跟踪抽查、检查,促进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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